学院教人员工:
现将学院教人员工幼我所得税代扣和缴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0年我院教人员工幼我所得税缴纳完税现实情况与完税证不一致问题。经打算财政处与地税局算帐查对后,原因是其完税证上所属税款期限不齐全所致。因而,税务局已给我院出据了2010年齐全完税证明,教人员工可到财政处查问自己的完税情况。
二、2011年1-8月幼我收入所得税的汇算已实现,向地税局代扣代缴算帐工作和应补、退职工个税工作已实现。请各位教人员工关注学院工资查问系统自己的工资增减变动,不明显的处所可向打算财政处征询核查。
三、 新的幼我收入所得税从2011年9月1日起头执行,财政处对新个税的代扣代缴将以当月扣税次月上缴的方式做好该项工作。
为方便教人员工对自己应缴个税推算的相识,特做如下注明:
1、计税内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项生涯补助,课时津贴,职务津贴,岗位津贴,领导员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2、计税起征点:3500元
3、扣减项目:“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4、计税步骤:应纳税额=计税内容计算—(3500元+“三险一金”)*合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新个税税率表:
| |
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3 |
0 |
| 2 |
超1500元至4500元的部门 |
10 |
105 |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门 |
20 |
555 |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门 |
25 |
1005 |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门 |
30 |
2755 |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门 |
35 |
5505 |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门 |
45 |
13505 |
打算财政处
二〇逐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