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整个教人员工:
为加快学院新校园建设,经市当局赞成,市财政局核准,学院向乐山市交通银行融资贷款,筹集学院建设资金。2016年11月21日学院同乐山市交通银行签定了贷款和谈。贷款和谈附带条款明确由贷款行代发学院职工工资。
现学院新校园建设主体已根基落成,大部门工程进入竣工结算阶段,为保障建设资金按划定实时支付给施工方,乐山市交通银行积极组织落实贷款资金。由于四川省交通银行在审核放款时,发现贷款和谈附带条款未落实,要求必须执行后,才予以持续推广贷款合同。市财政局批示学院前提成熟的情况下,推广贷款和谈附带条款。
凭据上述情况,为了不影响学院新校园建设,经向学院辅导汇报后,乐山市交通银行近期将派工作人员到学院为教职工办理交通银行银行卡。
一、银行卡办卡人员领域:学院整个在职在编人员(蕴含人事代理人员)
二、银行卡办卡功夫:2018年9月10日至30日
为做好学院工资及绩效工资统一发放工作,请学院整个教人员工积极共同,给各人带来的不便予以原谅,具体办卡法式到时通知。
请学院整个教人员工对办卡工作有不明显的情况和问题,实时反馈打算财政处,由打算财政处掌管诠释和落实。
打算财政处
2018年9月6日